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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东北电力大学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1-11-04 20:11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校2021学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深入挖掘辅导员育人先进事迹,大力选树和表彰优秀辅导员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学校党委决定,开展2021年东北电力大学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全日制本专科一线专职辅导员,评选表彰10名以内的“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和优秀辅导员每人限报1项)

二、评选条件和资格

1.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三年及以上(任专职辅导员时间至少满两年),出色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

2.在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为学生服务,工作思路清晰,具有较高的指导与管理水平。

3.能够结合所带年级学生的思想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体思想教育活动。

4.经常深入学生宿舍、班级、课堂了解情况,与学生谈心,关心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及时为学生排忧解难,并做好详细的工作记录。

5.注重研究学生工作理论,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探索新时期大学生特点和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做到有总结、有研究、有创新。

6.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和感召力。

7.所带年级学生违纪人数不得超过所带年级总人数的3%

8.如所带学生中有比较重大的突发事件发生,并负有一定责任的,实行一票否决。

9.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因辅导员对学生管控失职失察,对学生信息数据掌握不准,对学生异动情况跟踪不力,以及因管理不到位导致学生出现违反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情况发生的,不予参评。

三、评选程序和安排

1.学院推荐(621日—628日)

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和资格,组织推荐本学院辅导员参评东北电力大学优秀辅导员,对推荐人选进行学生评价和综合考察。

学生评价采取学生对辅导员工作满意度测评的方式进行,推荐人选学生评价满意度测评结果应在90%以上。参加测评的学生人数一般应超过所负责年级学生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测评等级分为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

综合考察采取同所负责年级学生代表、班主任等有关人员个别谈话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情况。

在此基础上,学院认真填写《东北电力大学优秀辅导员推荐表》和《东北电力大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根据学生评价和综合考察情况,提交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思想教育科,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尹大为。

2.述职测评(629日—77日)

学生工作部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东北电力大学优秀辅导员述职测评,确定初步人选。

参评辅导员将述职材料和PPT通过OA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尹大为处,学工部将有关材料分别发送至评委,评委根据述职材料进行测评。

3.学校审定和公示(78日—716日)

学校党委常委会对述职测评的初步人选进行审定,并对拟表彰的优秀辅导员在全校进行公示。

四、评选表彰和宣传

学校在2021年庆祝教师节暨表彰大会上,对优秀辅导员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励奖金500元,并在职称评审时给予相应绩点奖励。同时,通过校内媒体对优秀辅导员的主要事迹进行展示。

 

联系人:尹大为 联系电话:18686322728

 

附件:

1.《东北电力大学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2.《东北电力大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 

 2021621

 

附件【附件:1.东北电力大学优秀辅导员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东北电力大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 副本.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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