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东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为正确评价优干推免生试用期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学校优干推免工作小组组织选聘的优干推免生试用期的考核。
第三条 优干推免生试用期从与学校研究生部签订协议开始到本科毕业结束。
第四条 优干推免生的岗位安置,由院系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学生工作部(处)提出申请,学生工作部(处)根据优干推免生的综合情况提出分配方案,报经校优干推免工作小组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 具体考核工作由优干推免生试用期岗位所在院系或部门负责。考核侧重于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
第六条 优干推免生试用期符合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十四条规定的,取消其推免生入学资格。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优干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