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东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东电研发〔2019〕11号),《关于修订<东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部分条款(试行)的通知》(东电研发〔2020〕5号),现将2021年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优干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全校“优干推免”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二、“优干推免”范围
“优干推免”范围仅限于我校2022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及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三、“优干推免”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2.申请条件
(1)理工学科本科生综合测评排名列本专业前45%;其他学科本科生综合测评排名列本专业前40%。
(2)在校期间所学必修环节首次考试不及格科目不超过1门且无遗留科目。
(3)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水平考试,外语类、艺术类及体育类专业学生可不受此条件限制。
(4)担任校、院、班级、社团学生干部并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学生干部任职时间累计两个学期及以上。
(5)被党组织确定为积极分子至少1年及以上且参加学校党校学习并结业。
四、“优干推免”指标及接收专业
2021年度“优干推免”指标拟定10-15人,具体名额依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推免生计划和报名情况作适当调整。
“优干推免”研究生接收录取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代码:030500)。
五、“优干推免”研究生培养方式、兼职岗位及津贴标准
1.“优干推免”生培养方式
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优干推免”辅导员班,并设班主任1名。“优干推免”辅导员班着重加强辅导员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方面的培养,课程内容、实践环节、学位论文选题将紧密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优干推免”生取得硕士学位后经学校考核通过可留校任职。
2.“优干推免”生兼职岗位
“优干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第三学期开始)承担兼职辅导员工作,由学校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处)统一安排工作单位和兼职岗位。
3.“优干推免”生兼职辅导员津贴标准
“优干推免”生入学后第三学期开始承担兼职辅导员工作,并保证每天兼职工作时间。学校发放兼职工作津贴3000元/月,并负责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和意外险。
六、遴选程序和工作安排
为确保2021年度“优干推免”工作顺利推进,本次“优干推免”工作采取资格审查和考评推荐同步推进的方式开展。具体如下:
1.学院动员和组织(9月6—9月7日)
(1)各学院成立“优干推免”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优干推免”工作。
(2)符合条件和资格、有意愿参加“优干推免”的学生填写《2021年“优干推免”申请表》(附件),交至本学院。
2.学院审查和推荐(9月8日—9月10日)
(1)学院“优干推免”工作小组要依据学校有关文件和通知,负责对报名申请参加“优干推免”学生的基本条件、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
(2)学院须将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21年“优干推免”申请表》(附件)、《2021年“优干推免”审查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XX同志现实表现鉴定材料》(附件)、个人近期的“标准照(蓝底)和生活照”的纸质版报至学生工作部(处),电子版通过OA上报学校“优干推免”工作小组(学生工作部)佟金梅;未按时上交视为放弃“优干推免”的遴选。
学院推荐报名截止时间:9月10日(周五)9:30
报名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28
联系人:佟金梅 电话:64807387、13843228839
3.学校复审、心理测试和笔试(9月11日—9月15日)
(1)9月11日—9月12日,学校“优干推免”工作小组对学院“优干推免”工作小组审查推荐上报的材料和申请学生进行复审。
(2)9月13日—9月15日,学校“优干推免”工作小组对报名的学生进行心理测试和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学校面试和考察(9月16—19日)
(1)9月16日,学校“优干推免”工作小组对参加笔试学生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学校“优干推免”工作小组按照综合成绩、专业和政治面貌结构,确定初选考察对象。
(3)9月17日—9月19日,成立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
5.学校审核(9月20日)
(1)根据考察情况,学校“优干推免”工作小组确定初选名单。
(2)学校“优干推免”领导小组对“优干推免”工作小组确定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
(3)“优干推免”的公示等后续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准确领会“优干推免”工作有关文件和通知精神,掌握相关遴选程序和工作安排,对2022届本科毕业生做好宣传发动和解释说明工作。
2.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优干推免”工作,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
3.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务必在工作安排的各个阶段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有关工作。
附件:
1.《2021年“优干推免”申请表》
2.《2021年“优干推免”审查推荐情况一览表》
3.《XX同志现实表现鉴定材料(仅供格式参考)》
4.《东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
5.《关于修订<东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部分条款(试行)的通知》
学校优干推免工作小组
(学生工作部代章)
2021年9月6日